2006年3月3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上海:法官开庭迟到受“黄牌”警告
  今后,上海法官与当事人握手、敬烟,或者开庭迟到,将会受到“黄牌”警告。上海市法院系统已形成了包括“红牌”制约机制和“黄牌”预警机制在内的廉政制度。
    据了解,“红牌”侧重治违规违纪,主要依据《上海法院纪律处分规定》、《上海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(试行)》、《关于加强干警8小时以外管理的有关规定》等;“黄牌”重点治“形象病”,如法官开庭迟到、着装不规范、态度生硬等,相关规章是《上海法院法官行为提示》、《上海法院违反〈法官行为规范〉处理办法》。上海市高院为此建立了高院定期明察暗访、各法院指定专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、每半年、季度小结讲评与目标考核挂钩等一系列措施,以确保这一制度的有效落实。据《中国青年报》